【书法展览】书法展览评审中容易出现的文字谬误

发表时间:2020-12-15 15:06

书法作品中出现差错的情况有多种,从当下展览的情况看,主要可以分为三类情况:


一是字法问题。书法作品是以文字为载体的,所以文字的准确性是书法展览评审的一个重要内容,但是从这两次展览评审的文字审读情况看,字法问题仍然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突出问题,这个问题在其他不同规模的书法的展览中也是不同程度的存在。诸如:错字问题,这是硬伤,在篆书作品中,有的作者缺少对一些内容的理解,只是简单简体向篆书转换,有些意思不同的用法就容易出现差错,如“只”在表示“只是”和作为量词用法时,换成篆字或繁体的写法是不同的,这种情况较为多见,如“钟”、“几”、“余”、“谷”、“才”、“面”、“后”、“历”、“云”、“丑”、“制”、“准”、“发”、“台”、“游”、“岳”、“汇”、“筑”、“获”等等,因为用法不同,字法也不同,虽然我们不时会看到一些这方面的资料,但是有的作者仍然时有混淆;在草书作品中,主要表现因为书写中速度过快而失控,字形发生了失误或是草法失范;在新人展的篆刻作品文字审读中,有一位作者在边款中将姓氏的“范”刻成“範”,显然这繁体简体不分的问题;还有一些情况,在一些魏碑楷书作品中,可能古时民间书写刻石的一些错误,作者不加思考地接受,因而跟着以讹传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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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文法问题。文以载道,如果文本内容出现谬误,这在评审中也是会淘汰的,这在展览评审的文字审读中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。比如,作为楹联形式的作品,所书内容应当符合楹联格律的要求,否则就不宜以楹联的形式呈现,但是我们却经常看到一些不是楹联的内容以楹联的形式创作,还有上下联不分情况,这真是没有道理的;有的是漏字问题,如果个别字漏了,以适当的方式补救,如果写的好,也无伤大雅。曾听一位已经算是有名的作者说,他的作品中出现过多次错漏字情况,包括有的获奖作品都有错漏字,虽然他属于幸运的,但对于我们所有的书法人来说,这仍然是一个值得反思的学风和修养问题,否则将来会难堪的;还有一些问题是在落款中,如:庚子年七月,这里,年字是多余的;有的作者为了凑字数和丰富落款的形式,在落款时先写“右录某某某诗”,最后又写某某书于某地,前“录”后“书”显然是重复了;还有落款时,也没有任何感慨或记述文字,却在自己名字下写书并记之,“并记之”就让人莫名其妙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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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是内容的问题。现在的展览,除了从形式上有所区别外,内容有时也应当非常讲究,特别是一些主题性的展览,对文字内容更应该要关注。记得相声演员马季和徒弟相有个经典的段子,马季问:“你贵庚啊?”徒弟答:“吃的炸酱面”。这是相声艺术,显然这是答非所问,文不对题。那么,我们在准备投稿展览的作品时,显然,内容是非常重要的,既要切题、切时,还不宜让人产生歧意为好,否则,虽然笔墨不错,也可能会因为内容的失当而落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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